根据《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》(财资〔2025〕137号)规定,我司就P(2008)001地块范围内规划合作用地面积约154亩开展土地评估工作的相关事宜,组织了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。经综合评议,现将拟聘用机构公示如下:
一、拟聘用评估机构
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(武汉)有限公司
二、服务价格
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(¥39,000.00)
三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。
四、异议处理
公示期间,如对选聘结果有异议,可向我司反映,联系电话:027-85779885。
特此公示。
武汉经发粮食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
2026年9月7日